政府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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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不該從碳權承諾開始,因為不是每個項目都能取得碳權,而把公共信譽綁到一個未經查核的碳權說法上會製造風險。先從可行性問題開始——additionality、方法學、規模、監測成本、登記冊風險——能在任何承諾做出之前保護政府。
碳權可能很有價值。但「碳」的語言常常在還沒有人查核項目是否真的合格之前就被使用了。對政府而言,這樣的順序很危險。
先評估真實需求。篩選技術是否適配。然後在做出任何碳權陳述之前,先問早期可行性問題——additionality、方法學適配、項目規模、基線、監測成本與登記冊風險。
APAC 2 IMPACT 幫助政府先問這些問題,讓信譽被保護、路徑保持誠實。
請求一場非約束性合作討論。